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提升教师跨文化交际能力,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现启动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遴选原则,现请你单位推荐人选。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24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赴任时间为2017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2)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1.高等学校教师:所在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学校主要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负责将材料统一报送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
2.中小学在职教师:所在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学校主要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各教育局负责审核各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出具推荐公函和名单,并负责将推荐公函和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
2.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材料形式审查,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汉办。
五、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可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2.报送地址: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行知楼8楼841室,邮编150025)
六、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5月中上旬,具体安排国家汉办将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由国家汉办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由国家汉办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九、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教育局及时将通知下发至属地内学校,组织报名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十、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
联 系 人:赵雷、吴昊
联系电话:0451-88060296,0451-53637875
2.国家汉办
联系人:李宇圣、梁征
电话:010-58595735/5908传真:010-58595904
附件:1.《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
2.《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