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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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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服务)事项流程
2018-11-16 14:57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科室/人

管理服务内容

管理服务流程

工作标准

1

外国专家证

国际交流处

为外籍教师办理专家证

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省外专局检查材料—发证

外籍教师入境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毕

2

外国专家工作许可

国际交流处

为境外教师办理工作许可证

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省外专局/省外事办检查材料—发证—邮寄国外

外籍教师入境前办理完毕即可

3

外籍教师/留学生办理签证

国际交流处

为外籍教师、留学生办理签证

准备材料—市公安局审批—一周后取材料

外籍教师入境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毕

4

住宿登记

国际交流处

外籍教师、留学生到当地所管辖公安局进行外来人员住宿登记

外籍人员抵达中国24小时之内去当地公安局填写并照相

外籍人员入境24小时之内完成

5

国家留学基金教师出国访学

国际交流处

教师出国访学

教师在国家留学基金网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审批通过—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材料—办理出国手续—办理回国手续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日期前完成

6

学生出国留学

国际交流处

学生出国留学

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选拔—国外入学通知—办理签证—学生出国

在各申请学校开学前一个月办理完毕

7

汉语志愿者

国际交流处

赴各国孔子学院任汉语教师

国家汉办通知—个人网上申请—汉办组织考试—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办理出国手续

按各国孔子学院要求时间办理

8

合作办学项目

国际交流处

申报合作办学项目

与国外大学签订合作协议—课程对接—组织材料—向教育部申报—教育部审核

每年四月及十一月按程序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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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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