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将2022年、2023年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1日—4月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0459-5510017,Email:379421196@qq.com。
合作办学专业自评报告见链接: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76805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76800
大庆师范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