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选派工作,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现公布2016年下半年志愿者需求并组织志愿者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2016年下半年新选志愿者岗位2102人,其中,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1298名孔子学院志愿者(详见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804名普通项目志愿者(详见附件2)。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须在2月6日至3月9日期间报名。
2.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志愿者岗位须在2月6日至3月23日期间报名。
(二)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需注意的问题:1.除个别孔子学院(课堂)岗位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外,2016年下半年孔院志愿者只面向中方合作院校招募,非合作院校学生不要申请;2.合同制在职教师,须提交加盖骑缝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且合同有效期限必须覆盖所报岗位的任期。
(四)报名程序
1.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原件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学校审核。各单位审核合格后在《审核表》派出单位意见一栏由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将签字盖章后的《审核表》报送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其余材料各单位留存备查),有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账号的单位还需同时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的操作。(注:如网报信息填写有误,各高校有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账号的可拨打本校报名电话申请驳回,无账号的请拨打0451-88060287或者0451-88060296申请驳回)
5.报名材料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初审并交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
6.国家汉办综合评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候选人)。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会得到通知,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三、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
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3月26日至27日进行,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4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管理平台(vct.hanban.org)另行通知。
为方便志愿者候选人考取《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国家汉办拟于3月25日和4月22日分别举行《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志愿者专场笔试。有笔试成绩者优先录取。具体信息请登录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查看。
四、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单位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八、报送材料
各单位报送材料地点:一号办公楼104
报送时间:
1. 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须在3月8日上报;
2. 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志愿者岗位须在3月20日上报;
九、联系方式
电话:5510321
附件:1.2016年下半年赴孔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2. 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2日